我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宝民参加全联主管单位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评审会

2019-11-28
新闻来源: 全联汽车摩托车配件用品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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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司法局调解工作处组织召开全国工商联业务主管单位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评审会。参加此次评审会的主要领导有: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北京人民调解协会会长马燕,北京市司法局调解工作处处长张才斐,全国工商联法律部劳动关系处处长李强,北京市司法局调解工作处副处长任彦超等。

参加此次评审会的两个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分别是:全联汽摩配用品业商会和全联新能源商会。

我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宝民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就我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情况做了重要详解。

李宝民介绍说:汽摩配商会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工作,本着为会员服务的原则,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力做好新常态下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法律服务工作,通过成立全联汽车摩托车配件用品业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与专业律师团开展合作,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帮助会员企业开展法律维权,发出行业自律书,引导行业建立规范、有序、守法、诚信的良好环境,维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针对汽配行业两大突出矛盾:劳动关系矛盾、经济纠纷矛盾,近三年来,我们大力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商会人民调解员队伍,形成了具有商会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成为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

目前,按照司法部相关规定、全联法律部要求和商会实际情况,我商会成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商会领导、专委会主任、专业律师和行业专家、企业家组成,李宝民任调解委员会主任。

未来将从组织建设、工作制度等方面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全国性商会的优势,在各省副会长处建立“全国工商联汽车摩托车配件用品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分站)”,做好专业和区域性组织建设工作,解决地方案件无法到北京进行调解的困境;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法律维权工作中,实行“先预防、重调解、后仲裁”的工作模式,建立主任负责,副主任和委员参与,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业经验等手段,把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结合起来,化解矛盾。

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规范运行、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调解公信力,推进商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为商会调解提供实践探索。

针对我商会和新能源商会的汇报,各位领导给出了指导性、建设性以及可执行性的意见。

李强处长针对两个商会的行业特点向司法局领导逐一解释了各自调解工作的重点;任彦超副处长强调商会的调解工作要依法依规,要落实到细节处;张才斐处长则建议夯实我商会在各省地市调解组织的基础,登记要有、报表要有、培训要有、人才储备要有。

此次评审会议上,马燕副局长强调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此项工作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对我商会的组织筹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要求商会所成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定要工作规范;要做到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和丰富;要强调源头治理,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化解本领域的矛盾纠纷;要服务行业本领域,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最后,她说此次评审会结束后会出具评审报告,我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正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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